您的位置: 首页 > 经纪资讯 > 浏览文章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白城市洮北区应急管理局、白城市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履职案

来源:居行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点击数:31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白城市洮北区应急管理局、白城市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履职案


1 要旨

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虽采取了一定整改措施,但仍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2 基本案情

白城市芦苇局综合楼于2007年竣工交付使用,建筑面积为4333平方米。该楼共五层,其中一层为商业用房(面积519平方米),二层、三层部分为芦苇局办公室(面积1200平方米),其余为住宅(面积2614平方米),该楼共34户。白城市芦苇局于2008年将该楼疏散通道进行了封闭处理,2008年末至2019年9月,白城市芦苇局、吉林省龙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单德乔先后将封闭的疏散通道用作商业用房出租,该疏散通道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

3 调查和督促履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3月27日向白城市洮北区应急管理局、白城市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白城市芦苇局综合楼疏散通道的违法封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白城市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0年4月10日回复,称其已依法向白城市芦苇局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同时将相关内容函告了住建、城管、规划部门。白城市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0年5月6日对白城市芦苇局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分别于2020年3月18日、2020年5月6日对白城市芦苇局综合楼实地查看,发现该楼疏散通道仍处于封闭状态。

4 诉讼和执行

2020年5月27日,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向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依法对白城市芦苇局综合楼疏散通道的违法封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白城市洮北区应急管理局、白城市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多次与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就如何尽快将封闭的疏散通道打通进行协商,并将相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及时行了汇报,以求稳妥解决此事。另外,白城市洮北区应急管理局、白城市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主要场所进行了消防检查,进一步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

5 指导意义

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尽可能防患于未然。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者之一,加强对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工作的监督,有利于保护生命、财产的安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独家团购
手机:*
意向楼盘:*
意向户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