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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公告

来源:居行网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点击数:1298

白城市洮北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白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2020年11 月6日开始,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2020年棚户区改造地块区域内土地及地上物进行入户调查、登记、测量等工作,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为了便于该区域房屋被征收人了解入户调查、登记、测量工作的程序,合理安排入户调查、登记、测量时间,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入户调查、登记、测量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户调查、登记范围:东至九一三路:南至中兴东大路;西至明仁北街;北至东风信用社家属楼胡同。

二、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6日起

三:入户调查、登记流程:

1、2020年11月6日起被征收人配合完成入户调查、登记、测量工作。

2、入户调查、登记、测量期间请各被征收人在家中留人,并提供相关证件。

3、入户调查、登记、测量请各被征收人对调查、登记、测量结果核对,认同后予以签字。

四、入户调查、登记、测量应准备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人、现居住人或主张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公房承租人承租合同、房改协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复印件。

五、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入户调查、登记、测量工作,如被征收人不配合的,征收部门将按权属登记等资料内容进行公示。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装修翻新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现场办公地址:华威家园二期正门东侧(曙光路129号楼)

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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